>> 长城证券-中兴通讯(000063)与爱立信专利诉讼以交叉许可结束-120130
| 上传日期: |
2012/1/30 |
大小: |
468KB |
| 格式: |
pdf |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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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级: |
推荐(下调) |
作者: |
刘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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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爱立信于当地时间1 月20 日发布公告,称爱立信和中兴已就专利问题和解, 双方均已撤诉对对方的所有控诉。双方签署了全球范围内的专利交叉许可, 中兴付出一定金额的专利权许可费以获得爱立信部分专利的使用权,我们认为这对公司业绩有一定负面影响,下调公司评级为"推荐"。 要点: 双方最终以专利交叉许可收尾,但中兴在费用上有所付出,较为符合我们之前的预期。 在爱立信的公告中未提及中兴所付专利权许可费的金额,我们做如下猜测。 我们已知: 1. 华为2010年所付专利权许可费为2.2亿美金,占其2010年总收入的0.79%。 2. 中兴2010年收入702.64亿人民币。 我们假设: 1. 交叉许可的专利权许可费取决于被授权公司的IPR保有量(决定比例) 及销售收入(决定基数)。 2. 假设华为2010年2.2亿美金许可费80%给了爱立信,则爱立信对华为专利权许可费的诉求是年收入的0.63%。 3. 鉴于中兴IPR实力略逊于华为,中兴所付出的专利权使用费占营收比例可能更高,假设为0.8%。 基于以上信息和假设,计算得到中兴需要向爱立信缴纳约5.6亿人民币专利权使用费,如果公司一次性计入2011年损益而不摊销的话,公司2011年摊薄EPS在0.74-0.84元区间的可能性较大,按照公司2012年净利润同比增长20%计算为0.89-1.01元,对应目前股价,PE为17-15倍,处于通信板块中位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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