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方金诚-可转债专题:龙大转债全额兑付,开创“外部资金代偿”化险新模式-260717
| 上传日期: |
2026/7/17 |
大小: |
653KB |
| 格式: |
pdf 共7页 |
来源: |
东方金诚 |
| 评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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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翟恬甜,曹源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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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观点 2026年7月13日,龙大转债到期未能足额兑付本息,成为年内第二支违约可转债。然而,7月15日晚间,龙大转债公告称将对全部未转股龙大转债实施全额兑付,超出市场普遍预期。本次龙大转债得以全额兑付,主要是在预重整/庭外重组框架下,由莱阳市国资莱阳恒基提供3.63亿元专项资金进行代偿,代偿资金最终将由重整投资人全额认购,实现垫资回笼。 龙大转债之所以获得地方资金支持,主要依赖以下条件:第一,ST龙大作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尽管受到行业周期下行冲击,但核心业务仍具有经营可持续性,具备较高的重整价值。第二,ST龙大是山东莱阳市支柱型企业,其经营稳定性直接关系地方民生保障和产业链稳定,且龙大转债违约可能冲击山东莱阳区域其余主体信用水平,地方政府救助动力较强。第三,龙大转债到期前通过积极下修促转股,将剩余规模(含利息)降至3.63亿元较低水平,地方国资代偿压力有限。第四,专项贷款直达指定专用账户,保证资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且代偿资金最后由最终重整投资人以份额认购方式分担,进而实现莱阳恒基垫付资金的安全回笼,国资资金代偿风险整体可控。 整体来看,龙大案例的“庭外重组+外部资金代偿”,为出险转债制度化纾困提供了重要借鉴。但市场需理性看待龙大转债全额兑付案例的特殊性,投资低价风险转债坚持一事一议,穿透评估出险主体的主业持续经营能力、产业地位、债务压力、内控合规性及外部救助可能性;重视出险后重整与清偿周期的不确定性,谨慎参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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