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江证券-软件与服务行业研究:合同示范文本印发,数据流通交易有望提速-250707
| 上传日期: |
2025/7/7 |
大小: |
558KB |
| 格式: |
pdf 共5页 |
来源: |
长江证券 |
| 评级: |
看好 |
作者: |
宗建树,陈耀文 |
| 下载权限: |
此报告为加密报告 |
|
|
事件描述 近日,为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降低数据流通交易成本,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国家数据局、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包括《数据提供合同(示范文本)》、《数据委托处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数据融合开发合同(示范文本)》和《数据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等在内的数据流通交易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事件评论 聚焦典型场景,推动数据流通交易便利化。此次发布的示范文本聚焦数据流通中数据提供、数据委托处理、数据融合开发和数据中介等4类典型场景,其中1)数据提供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数据提供方通过有偿交易、无偿共享、许可使用等方式将数据提供给数据接收方的活动,涵盖应用程序接口(API)、数据集等各种提供方式;2)数据委托处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数据委托方将其持有或控制的数据委托给受托方,由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指示和要求进行数据处理的活动;3)数据融合开发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数据融合各参与方将其持有的数据向彼此开放共享或共同委托给特定处理方,用于共同创建数据平台、数据空间、数据池、衍生数据等情况,如合作建设人工智能数据训练专区、行业数据共享应用平台,以及共建联盟式数据资源池等;4)数据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数据中介方为促成数据流通交易而提供市场推广、信息发布、客户对接、交易撮合、合同订立等的媒介服务活动。4种类型合同均约定了数据产权安排、安全保密要求、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通用条款,并围绕数据流通交易各方权利义务、数据情况、数据交付和验收标准等进行了针对性和差异化安排。我们认为,随着国家数据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数据流通交易合同示范文本,有望解决当前数据流通交易效率不高的难题,从而加速数据要素的市场化流通进程。 试点城市有望先行,加速建设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下一步,北京、浙江、安徽等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有望率先落地一批示范文本应用场景;数据交易机构、行业龙头企业等或优先将示范文本作为标准模板,从而推动其在实践中广泛应用,并形成典型案例,进一步提升其示范效应,进而降低数据流通交易成本,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据国家数据局政策和规划司副司长栾婕表示,有关企业反馈,合同应用将大幅降低数据流通交易的协商成本,预计可提升30%的效率。 数据流通有望提速,关注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建设带来的投资机遇。当前,随着示范文本等数据流通交易便利化举措的推出,政策端或聚焦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建设情况,并出台相应举措加速其进程,因此我们认为数据要素产业或逐步进入落地阶段,有望迎来数据要素价值的重估,惠及全产业链,建议关注具备海量数据资源的企业,以及在数据处理、管理和分析方面具备深厚积累的企业。 风险提示 1、政策推进不及预期; 2、数据要素市场交易额扩张速度不及预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