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光大证券-银行业基于海外G-SIBs达标实践的再思考:TLAC债券融资缺口或低于预期-240117
| 上传日期: |
2024/1/17 |
大小: |
1023KB |
| 格式: |
pdf 共14页 |
来源: |
光大证券 |
| 评级: |
买入 |
作者: |
王一峰,董文欣 |
| 行业名称: |
银行 |
| 下载权限: |
此报告为加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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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初达标时点临近,四大行均有潜在TLAC缺口。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对全球系统重要性(G-SIBs)提出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要求,我国四大行持续入选G-SIBs,2025年初TLAC风险加权比率/杠杆比率需不低于16%/6%,2028年初需不低于18%/6.75%。截至23Q3末,工行、中行、农行、建行的TLAC风险加权比率分别为14.8%、13.3%、12.6%、13.6%,静态看,在不考虑使用豁免规则情况下,距离16%的达标要求均有一定潜在缺口。此外,交行2023年首次入选G-SIBs,2027年初需达标TLAC第一阶段要求。 借鉴日本模式,我国引入存款保险豁免安排,第一阶段豁免上限为2.5%*RWA。根据《总损失吸收能力条款》,在满足豁免情形时,两个达标阶段分别可实现不超过2.5%*RWA、3.5%*RWA的豁免,豁免规则主要为条款7(可信的事前损失吸收承诺)和条款11(与被排除负债同顺位的获准负债)。日本金融服务局允许G-SIBs使用条款7,通过存保基金实现豁免,减缓TLAC达标压力。我国借鉴日本模式,引入存保基金豁免制度安排。《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允许存保基金管理机构管理的存保基金计入各家G-SIBs的TLAC豁免额度,而不局限于投保机构实缴保费形成的存保基金,为我国G-SIBs达标创造了有利条件。近年来,我国经济承压运行,大行积极发挥信贷“头雁”作用,资本消耗加剧,但息差收窄等多重压力下,ROE处于相对低位,内源资本补充能力减弱。同时,我国G-SIBs作为国有控股银行,进入处置阶段概率极低,不宜为TLAC达标付出过高监管成本,适度优化相关政策安排具有必要性。 预计2024年我国启动TLAC债券发行,发行规模或低于市场预期,主要基于如果存保基金豁免超预期,TLAC缺口不排除显著收窄至4000亿以内。如果监管允许存保基金实现上限豁免,则四大行第一个达标时点TLAC缺口或在4000亿以内,预计2024年供给压力较小,工行、建行即使不发行TLAC债券也有望达标;如果监管仅允许以实缴保费形成的存保基金余额计入TLAC,则四大行TLAC缺口将在万亿量级,或集中在2024年发行TLAC债券。进一步考虑,2028年初TLAC风险加权比率要求将提升2pct至18%,叠加交行2027年初开始面临达标要求,预估2025-28年也将有持续TLAC债券供给。 TLAC债券发行初期或以银行自营为基石量,市场扰动预计相应有所减弱。从动态视角来看,四大行表内自营增持TLAC非资本工具有较大空间,但需要考虑资本补偿。同时,扣减规则设置了过渡期,G-SIBs持有其他G-SIBs的TLAC工具投资扣减自2030年起实施;我们认为豁免期内银行表内资源可能是TLAC的主要配置力量,真实的TLAC和二级债的价格补偿很可能在5~15bp之间。此外,非G-SIBs投资TLAC非资本债券只需计提风险加权资产,不适用扣除规则。进一步增强了银行自营配置TLAC非资本工具的潜在空间。 我国TLAC债券主流期限预估为3-5Y,可能参考海外G-SIBs采用N+1期限结构。由于合格TLAC债务工具的期限须在1年以上,摩根大通2016年8月尝试发行了五年期可赎回债券,在存续期满四年时,可按约定条款提前一年赎回。花旗银行等G-SIBs有所效仿。后续如果我国监管部门允许,在TLAC债券工具期限设计上,也不排除采纳类似做法,探索发行3+1、5+1等N+1期限结构的产品。海外TLAC债券投资者以资管公司为主,结合我国情况看,预计除银行自营外,银行理财、保险资金、大型企业财务公司等也是重要投资者,预计理财资金对3YTLAC债券有一定主动需求,对5YTLAC债券配置意愿相对不足。 风险分析:存保基金未实现上限豁免;资本新规计提规模影响;市场调整超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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