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正证券-非银金融行业事件点评报告-支付新规点评:监管正本清源,利好头部正规持牌机构-231218
| 上传日期: |
2023/12/19 |
大小: |
258KB |
| 格式: |
pdf 共3页 |
来源: |
方正证券 |
| 评级: |
推荐 |
作者: |
许旖珊 |
| 行业名称: |
金融 |
| 下载权限: |
此报告为加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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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顺应支付行业发展新变化,监管法规持续完善,推动行业正本清源。2010年央行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以来,相关法规持续出台,我国已形成以《管理办法》为核心的非银支付监管体系。但近年来支付业务伴随数字经济、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快速发展,现有《管理办法》不能很好满足市场发展和监管需要。本次《条例》将支付全链条全周期监管纳入、防范支付风险,主要内容如下: 1)进一步明确持牌经营,严格行业准入门槛。1)严格准入门槛,明确支付机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1亿元且为实缴货币资本)、主要股东(财务状况良好、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等准入条件;2)对重大事项变更实施许可管理,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办理变更名称、变更股东、合并分立等事项需央行批准;3)建立健全严重违法违规机构的常态化退出机制。 2)分类管理办法变革,完善新兴支付方式监管。将支付业务分为储值账户运营和支付交易处理两类,并由央行制定具体分类方式。之前《管理办法》将支付服务分为网络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三类,该分类方式不能满足条码、刷脸等新兴支付方式的监管需求,本次新分类办法有助于穿透业务表面形态,统一业务规则要求,消除监管洼地。 3)完善支付业务规则,优化账户、备付金、支付指令等规定。1)建立健全支付账户开立、使用、变更和撤销等管理制度,防止开立匿名、假名支付账户;2)明确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占用、借用备付金,且非银支付机构应将备付金存放在央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3)明确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伪造、变造电子支付指令。 我们认为,本次《条例》进一步完善支付业务规则、准入门槛、分类方法,有利于支付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激发行业活力;当前支付行业供需两端持续改善,利好头部正规持牌支付机构。 供给侧看,严监管下行业集中度有望提升。11-15年央行发放了271张支付牌照,15年下半年开始牌照发放停止,央行持续出台政策加强业务监管,强监管下中小支付机构持续出清,目前现存支付牌照186张、累计注销85张;在监管趋严的“供给侧改革”下,头部支付机构有望持续扩张市场份额。 需求侧看,支付行业量价修复值得期待。从流水看,近年受疫情影响线下收单规模增速放缓,22年线下收单规模83万亿/16-22年CAGR 17%;后续随着国内经济、线下消费修复加速,支付流水有望加速回暖。从费率看,疫情以来受各支付机构让利政策影响,支付费率持续下行;23年以来随着经济复苏、牌照收缩缓解竞争格局,支付业务费率有望回归正常区间。 投资分析意见:监管趋严推动行业集中度提升,支付行业量价修复拐点可期,利好头部正规持牌支付机构。建议关注拉卡拉、移卡、新大陆、新国都。 风险提示:线下消费恢复不及预期;行业监管持续趋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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