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部证券-中观数据库-231210
| 上传日期: |
2023/12/12 |
大小: |
6042KB |
| 格式: |
xlsx |
来源: |
西部证券 |
| 评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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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边泉水,宋进朝 |
| 下载权限: |
此报告为加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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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做好绿色金融等五篇大文章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服务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支持中央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含绿色资产支持证券,下同)融资,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带动支持民营经济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加强对绿色低碳领域的精准支持。支持中央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发展节能降碳、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清洁能源、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等产业。鼓励中央企业根据绿色项目预期投资回收周期,发行中长期债券。 对中央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提供融资便利。优化债券融资服务机制,对优质中央企业发行绿色债券优化审核安排,参照知名成熟发行人标准简化文件签章和信息披露等方面要求,适当延长财务报告有效期,即报即审,提高融资效率。探索在管控中央企业债券占带息负债比重时将绿色债券按一定比例剔除。 便利债券回购融资支持机制。在通用质押式回购业务中,对于优质中央企业及子公司发行绿色债券给予信用债最高档折扣系数;在三方回购业务中,研究为中央企业及子公司绿色债券单独设立质押券篮子,在发行人信用资质和折扣系数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管理。 推进中央企业绿色低碳转型。中央企业根据《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绿色低碳发展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债券融资,推动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绿色转型升级,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工艺革新和数字化转型,深入推进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方式。 支持中央企业开展绿色领域基础设施REITs试点。支持新能源、清洁能源、生态环保等领域基础设施项目发行REITs,拓宽增量资金来源,完善绿色融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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