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信建投-航运港口行业:集运12月中旬推动新一轮涨价,巴拿马运河附加费开始征收-231203
| 上传日期: |
2023/12/3 |
大小: |
1625KB |
| 格式: |
pdf 共27页 |
来源: |
中信建投 |
| 评级: |
强于大市 |
作者: |
韩军,李琛 |
| 行业名称: |
航运 |
| 下载权限: |
此报告为加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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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观点 1)部分班轮公司推涨12月开航航次运价,本周SCFI欧地航线分别环比上涨9.2%和6.6%,SCFI美西和美东航线运价环比上涨1.2%和5.6%。 2)马士基、达飞、中远海、赫伯罗特等船公司开始了新一轮的涨价计划,12月中旬起亚洲至北欧航线20英尺箱将上涨到1100美元/TEU及以上,40英尺箱将上涨到2000美元/FEU及以上。 3)COSCO、MSC、CMA等船公司纷纷发布了征收巴拿马运河附加费相关通知。其中COSCO从2024年1月1日起将巴拿马运河枯水附加费PLW上调至255美元/TEU。 行业动态信息 行业综述: 从交运各子板块相对沪深300的表现来看,本周(11月27日-12月1日)航运港口板块有所回升。本周航运板块涨幅为0.76%,港口板块涨幅为1.25%。 航运港口:集运12月中旬推动新一轮涨价,巴拿马运河附加费开始征收 部分班轮公司推涨12月开航航次运价,本周欧地、美东航线运价有所上涨。欧地航线班轮公司执行涨价计划同时严格控制可用运力,本周欧洲航线运价涨幅进一步扩大,12月1日上海港出口至欧洲、地中海基本港市场运价(海运及海运附加费)为851美元/TEU和1260美元/TEU,分别较上期上涨9.2%和6.6%。北美航线部分班轮公司推涨12月开航航次运价,美西航线由于装载率相对较低,运价保持平稳波动。12月1日上海港出口至美西和美东基本港市场运价(海运及海运附加费)分别为1646美元/FEU和2446美元/FEU,分别较上期上涨1.2%和5.6%。 马士基、达飞、中远海、赫伯罗特等船公司开始了新一轮的涨价计划。12月中旬起亚洲至北欧航线20英尺箱将上涨到1100美元/TEU及以上,40英尺箱将上涨到2000美元/FEU及以上。12月1日第二轮涨价与第一轮并无较大变化,12月中旬报价高于第二轮。其中,马士基对远东至北欧港口的集装箱,自12月18日起上调FAK费率。12月15日起,达飞上调亚洲到地中海和北非FAK费率,达飞上调亚洲至北欧航线FAK费率。 COSCO、MSC、CMA等船公司纷纷发布了征收巴拿马运河附加费相关通知。COSCO宣布,从2024年1月1日起,将巴拿马运河枯水附加费PLW上调至255美元/TEU。MSC表示,为应对巴拿马运河日益严重的运力削减,将对通过巴拿马运河的货物收取297美元/TEU的附加费,将于2023年12月15日起实施。达飞已宣布巴拿马运河附加费的新标准,从2024年1月1日起,适用新的巴拿马调整系数,标准为150美元/TEU。 集运:维持中远海控、东方海外、海丰国际“买入”评级。1)中远海控公司2023年Q3实现归母净利润约54.98亿元,环比Q2下降41.72%,同比下降83.08%。三季度CCFI综合指数(包括长期合同运价和即期运价)为875.77,环比下降6.66%,同比下降70.31%;其中,三季度欧洲经济陷入萎缩,大西洋航线运价显著下降。2)根据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220.59亿元计算,假设按照50%进行分红,不考虑四季度业绩,对应每股现金红利0.68元,对应A股股息率7.11%;对应港股股息率9.44%;若假设四季度和三季度业绩相等,对应每股现金红利0.85元,对应A股股息率8.90%;对应港股股息率11.81%。(截至2023年10月20日收盘价)。3)公司拟同步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回购H股的一般性授权框架下实施H股回购。公司预计截至2024年2月14日可回购的A股及H股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15亿股。截至2023年9月26日,公司已累计回购A股股份1008.4万股,占比约0.0624%,已支付金额为9,947万元,平均回购价格为9.86元/股。 油运:OPEC+达成2024年一季度自愿减产协议,合计规模合计219.3万桶/日,其中沙特为延长其已有的额外自愿减产100万桶/日,或将引发提前抢运潮。维持中远海能H股、Scorpio Tankers“买入”评级。 风险分析 全球班轮联盟监管政策变化带来的政策风险 面对集运市场运价高涨状况,美国国家工业运输联盟(NITL)等曾施压以干预班轮联盟的反垄断豁免权。短期来看,鲜有证据表明班轮联盟存在垄断定价行为;欧盟方面始终拒绝对班轮公司采取干预行动,欧盟认为托运人享受到了班轮联盟带来的航班密度增加、航线覆盖广度增加以及减少中转次数等好处。中长期来看,若集运行业运价高涨的情况持续存在,美国政府或者欧盟或将重新审视全球班轮联盟的存在,或因全球班轮联盟监管政策变化而带来的集运市场波动风险。 政府针对海运价格进行强制行政干预风险 2009年6月,交通运输部宣布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国际集装箱班轮运价备案制度,规定所有中国港口到外国基本港出口集装箱运价必须在上海航运交易所进行备案,运价幅度应保持稳定30天。2010年9月,交通运输部宣布自10月1日起正式实行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运价备案制度。无船承运人运价备案制度的实施,完善了备案主体,形成海运市场主体的统一监管链。2013年10月29日,交通运输部出台《国际集装箱班轮运价精细化报备实施办法》,要求备案运价从海运运价增加到包括海运运价和海运相关附加费。同时,备案义务人在提高或者新设海运相关附加费时,需要征求市场意见,同时需要向国家有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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