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光大证券-银行业周报:哪些银行在使用专项债补充资本金?-230715
| 上传日期: |
2023/7/16 |
大小: |
1335KB |
| 格式: |
pdf 共15页 |
来源: |
光大证券 |
| 评级: |
买入 |
作者: |
王一峰,董文欣 |
| 行业名称: |
银行 |
| 下载权限: |
此报告为加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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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已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1342亿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发行规模是2022年全年630亿的2倍多。这些专项债主要用于支持哪些中小银行机构?使用专项债的中小银行区域分布及经营情况有哪些特征?为有效支持中小银行改革化险,后续是否还需“加量”? 1、2020年以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规模持续放大 2020年7月国常会允许地方政府通过专项债支持中小银行资本补充,2020-2022年共安排5500亿专项债额度。2020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安排一定额度,允许地方政府通过认购可转债券等方式,探索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途径(简称“中小银行资本补充专项债”)。2020年11月,财政部安排了2000亿专项债额度用于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其后又陆续下发了新增额度。根据《货币政策执行报告(2022年第四季度)》,2020-2022年共安排新增5500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支持配合相关地方政府推动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 2023年中小银行资本补充专项债发行提速,辽宁、甘肃、内蒙古等省份发债规模较大。据Wind数据统计,2020-2022年中小银行资本补充专项债分别发行353亿、1594亿、630亿。2023年以来,专项债发行强度明显提升,截至7月14日,已发行1342亿。地方中小银行资本补充专项债累计发行3919亿。其中,辽宁(886亿)、甘肃(426亿)、内蒙古(362亿)、河南(337亿)、黑龙江(313亿)发债规模超300亿,河北、广西、吉林、陕西、四川等地发债量在100亿以上。 我国高风险金融机构数量较峰值已压降近半至366家,存量高风险机构主要分布于农村金融机构及部分城商行。22Q2人民银行对4392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央行金融机构评级。评级结果显示,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整体经营稳健,全国高风险机构数量较峰值已压降近半,现有366家高风险机构总资产占全部参评机构总资产的1.55%。机构评级分布上:1)大型银行整体评级结果较好;2)中小银行中,外资银行和民营银行评级结果较好,无高风险机构;高风险机构主要分布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和城商行。其中:①农合机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信社)和村镇银行风险最高,高风险机构数量分别为217家和118家,数量占全部高风险机构的92%;②城商行(125家)中高风险机构数量占比13%,较2021末提升3pct。 信用风险区域分化特征明显。区域分布上,央行评级显示,福建、贵州、湖南、江苏、江西、上海、浙江、重庆辖内无高风险机构;广东、安徽、北京等省市“绿区”机构占比均超6成;15个省市辖内高风险机构维持在个位数水平。另据《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1)》披露,截至2Q21,辽宁、甘肃、内蒙古、河南、山西、吉林、黑龙江等省份高风险机构数量较多。近年来,东北、西北等资源型、重工业相对集中地区经济景气度持续低迷,这些弱资质地区也通常呈现信贷增速低、不良率高的特征。在经济金融环境及信用资源投放南北分化加剧背景下,弱资质地区问题金融机构压力相对较大。 2、专项债注资中小银行主要有转股协议存款、间接入股两种方式,多数用于非上市中小银行补资本,亦有部分用于H股上市城商行或省内中小银行并购重组 专项债主要用于农村金融机构,农商行注资规模最大,农信社使用机构数量最多。使用专项债补充资本的中小银行在机构类型分布上:1)农商行190家,注资总金额最高为1667亿,单家平均规模8.8亿,其中辽宁省农商行注资金额最高为250亿;2)城商行42家,总金额1250亿,单家平均规模最高为29.8亿,其中,盛京银行、哈尔滨银行、辽沈银行三家规模达到100亿(含)以上;3)农村合作银行12家,单家规模分布于1-30亿,单家平均规模6.7亿;4)信用合作联社218家,机构家数最多,注资总金额922亿,单家注资规模从2000万左右到40亿不等,单家平均规模4.2亿。 中小银行资本补充专项债主要用于以农村金融机构及城商行为代表的未上市中小银行补资本,也有部分资金用于驰援H股上市城商行,如哈尔滨银行、盛京银行、九江银行等。此外,还有部分资金用于支持省内中小银行并购重组,如辽沈银行、中原银行等。 专项债注资中小银行主要有转股协议存款、间接入股两种方式,多数省份选择转股协议存款方式。中小银行专项债偿债期限均为10年,绝大多数为前5年支付利息,第6-10年开始分5年等额偿还本金。获得专项债支持的462家中小银行机构中,有278家采用转股协议存款方式,资金规模2446亿,规模占比62.4%;162家采用间接入股方式,资金规模1084亿,规模占比27.6%;22家同时采用以上两种方式,资金规模390亿,规模占比9.9%。 1)转股协议存款方式,是指地方政府通过与中小银行签订附有转股条款的存款合同实现资金注入,可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若触发转股条件(通常为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5.125%以下或其他协定转股条件),则转股协议存款部分或全部转为普通股,计入核心一级资本,偿债资金来源主要为存续期内预期本金和利息收入。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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