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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都证券-医药生物行业周报:疫情防控新阶段,布局防疫及复苏主线-230102
上传日期:   2023/1/2 大小:   388KB
格式:   pdf  共5页 来源:   国都证券
评级:   推荐 作者:   傅达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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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场表现回顾
  本周医药生物(SW)板块上涨0.98%,在2021版31个申万一级行业中,表现排名第18位,同期沪深300指数上涨1.13%,创业板指数上涨2.65%。细分子板块(申万三级行业划分)来看,本周多数细分板块均上涨,涨幅由大到小分别是血液制品+7.96%、医疗研发外包+7.11%、线下药店+5.68%、医院+3.18%、疫苗+2.38%、医疗耗材+1.29%、化学制剂+0.66%、原料药+0.54%和医疗设备+0.28%;体外诊断-3.73%、中药-2.69%、医药流通-2.36%和其他生物制品-0.83%则下跌。
  个股表现来看,涨幅排名前五的分别是美年健康(+17.88%)、凯因科技(+16.85%)、昊海生科(+16.17%)、君实生物(+16.08%)和卫信康(+14.86%);而跌幅排名前五的分别是众生药业(-25.24%)、翰宇药业(-23.50%)、亨迪药业(-20.33%)、盘龙药业(-20.19%)和金石亚药(-19.75%)。
  估值方面来看,截止12月30日,医药生物(SW)市盈率(TTM,剔除负值)为24.38x,持续低于2010年以来中位数水平(36.97x),相较全部A股的估值溢价率为84.23%,持续低于2010年以来的中位数水平(+126.45%);相较于全部A股剔除银行外的估值溢价率为37.77%。(数据来源:iFinD、Wind)
  二、本周主要观点
  疫情防控新阶段,布局防疫及复苏主线。2022年12月以来,国内疫情防控出现重大调整,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先后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简称“新十条”)和《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简称《总体方案》),国内疫情防控工作目标转变为“保健康、防重症”。随着我国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短期国内新冠感染者数量爆发增长,带动检测试剂、治疗相关药品以及医院端医疗资源需求显著增长。《总体方案》中明确,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按照三个月的日常使用量动态准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中药、抗新冠病毒小分子药物、解热和止咳等对症治疗药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服务人口数的15%-20%动态准备前述物品。医疗资源建设方面,《总体方案》明确要配齐高流量呼吸治疗仪、呼吸机、ECMO等重症救治设备,改善氧气供应条件,定点医院重症床位和可转换重症床位达到总床位数的20%。三级医院要强化重症医疗资源准备,确保综合ICU监护单元可随时使用,并通过建设可转换重症监护单元,确保需要时24小时内重症监护资源增加一倍。我们认为,短期国内疫情爆发背景下,建议重点关注ICU及医学影像设备、新冠治疗药物相关投资机会。中长期来看,参考海外经验,预计国内新冠病毒感染者数量在1-2个季度后会显著回落,医院诊疗量将逐步恢复。由于国内多地在2022年均采取了较为严厉的疫情防控措施,对应基数较低,且叠加新冠疫情以来的自然增量,我们认为国内医疗服务及消费医疗需求或将于2023Q2迎来强势复苏态势,可提前左侧布局。此外,此前因故延期的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现场谈判将落地,在今年国家医保局明确《谈判药品续约规则》和《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后,市场对医保谈判降价的预期趋于稳定。随着医保目录谈判结果出炉,降幅若好于预期则有助于创新药板块估值修复,我们看好医保谈判结果将继续催化创新药板块景气度上行。
  肝功生化试剂省际联盟集采结果出炉。12月30日,江西省医保局发布《关于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的通知》,生化试剂省际联盟集采结果出炉。本次肝功生化试剂集采共有131家企业拟中标,中标率约为66%,其中产品牌占比超过90%。国内头部企业如迈瑞医疗、安图生物、新产业等所有意向采购品种全部中标,海外品牌中标产品相对较少,其中西门子15项、罗氏8项、贝克曼16项,雅培则没有产品中标。从降价幅度来看,本次中标产品价格相较于最高有效申报价格的平均降价幅度为52.73%,大部分品种的中标价格均接近最高中标价(规则明确较最高有效申报价格降价40%即中选),预计中标价格对产品的出厂价影响有限。我们认为,考虑外资品牌中标数量较少,本次集采后国产品牌市场份额进一步上升,同时国内头部企业悉数中标,行业格局有望进一步集中。建议积极关注本次多个产品成功中标的国产龙头公司。
  三、行业动态跟踪
  新冠肺炎更名,实施乙类乙管。12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并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调整疫情信息发布频次和内容。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
  卫健委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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