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生证券-城投随笔系列:协会募集资金用途新规反映了什么?-221212
| 上传日期: |
2022/12/13 |
大小: |
1492KB |
| 格式: |
pdf 共22页 |
来源: |
民生证券 |
| 评级: |
-- |
作者: |
谭逸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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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报告为加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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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2日,交易商协会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管理规程》(以下简称“《募资规程》”),进一步规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使用,明确募集资金的管理要求。如何理解当前宏观图景下的政策背景和影响?本文聚焦于此。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有哪些违规案例? 自2020年7月以来,因为募集资金使用违规问题,陆续有16家企业受到交易商协会处罚、15家企业受到证监局/交易所处罚,其中26家为城投企业。一方面,当前城投债在发行市场占据主导地位,受到的关注度自然更高;另一方面,内外部现金流承压、叠加稳增长下城投更需“有所为”,或构成了平台挪用募集资金的触发因素。 从处罚原因来看,却存在一些差异。交易商协会处罚案例中,典型的如将保障房专项资金挪作他用、及违规将资金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整体反映出了区域愈发加大的财政压力,以及对应平台的偿债压力。此外,还有违规将资金划出体外至控股股东,用于支付股权转让款和溢价款、支付股东借款;将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投资设立下属公司等违规行为等。 交易所处分案例中则主要是转借其他主体和违规用于偿还债务。 募集资金用途新规说了些什么? 从文件表述看,此次《募资规程》紧扣实践中普遍存在的募集资金使用违规行为,从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合规性及变更程序、闲置募集资金投资、资金监管专户等方面加以规范。将此前散落在各类文件中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要求汇总并加以明确,有助于全方位规范发行人的债券融资行为。此外,发改委和交易所等近两年也陆续发布了相应政策文件规范企业债、公司债募集资金使用问题。 城投债募集资金有何新特征? 分品种来看,(1)交易所和协会城投债中用于偿还存量债券的募集资金占比自2021年初明显上升至近50%,而用于项目建设的资金比例愈发降低,这一定程度反应出政策监管的趋严态势。(2)发改委企业债一直政策监管较为严格,对发行人以及项目的要求都比较高,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支持项目建设,且可以用于补充营运资金,2021年以来发行和监管并未发生太大根本逻辑上的变化。 分区域来看,(1)不同档次省份城投债募集资金用途明确用于偿还债券的规模占比的变化呈现出了一些结构性分化的特征,但整体这一比例是在提升的,体现出了政策监管的方向和趋势。(2)进一步聚焦,一方面我们筛选出了今年以来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债券的规模占比超50%的重点地市,对应可以看到偿还债券规模占比与区域债务率水平基本匹配,这反应的便是政策监管的思路和动向。另一方面,筛选出了2022年明确借新还旧债券规模占比增幅较大的主要地级市。 政策方向和思路很清晰,对城投这一特殊品种而言,不断的规范和约束有其必要性,但监管并未限制其借新还旧滚续,整体仍处于有保有压的状态,关于新规,我们可以关注区域在此影响下募集资金用途约束的边际变化,从而带来的资金使用灵活程度对信用资质的边际影响,但预估整体在可控范围之内。 风险提示:城投口径偏差;部分数据缺失所导致的统计偏差;宏观经济、地方政府债务压力、区域及平台评价的主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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