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信证券-国企改革系列重大事项点评:国资授权改革再进一步-19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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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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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共3页 |
来源: |
中信证券 |
| 评级: |
无 |
作者: |
杨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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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4 月 28 日《国务院关于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的通知》出台,新文件以“两类公司”为抓手推动国资授权体制的改革。当前“两类公司”共有三批合计 21 家央企集团进入试点,新文件提到“将更多具备条件的中央企业纳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范围”,未来或有更多央企集团进入试点范围,被赋予更多经营自主权。 ▍ 国资授权改革不断推进,2017 中央出台文件强调通过“监管权责清单”授权放权,多地国资委亦出台类似文件推动改革。2017 年 5 月《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以下简称“旧文件”)出台,强调要“建立和完善出资人监管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包括取消 26 项内容,下放 9 项内容,授权 8 项内容。此外,包括上海、江苏、山东等十余个省市也出台了各自的“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其内容略有不同但基本思路与中央文件一致,即减少行政化干预。比如贵州在 2016 年即取消(下放)“产权管理”、“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等 10 个管理事项。 ▍ 新文件提到的六大授权放权项目是对旧文件涉及领域的聚焦,范围缩小但更加细化,增加了改革的可操作性。新文件表示“授权放权内容主要包括战略规划和主业管理、选人用人和股权激励、工资总额和重大财务事项管理等”,考虑到旧文件涉及到取消、下放和授权 43 项管理项目,新文件 6 个事项的授权放权是旧文件内容的子集,范围有所缩小。但是,新文件针对授权事项的描述更加详细,比如旧文件仅要求“落实董事会对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管控”,而新文件则细化到“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薪酬策略、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综合考虑劳动生产率提高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职工工资水平市场对标等情况,结合政府职能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线,编制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综合来看,新文件是对旧文件关键内容的聚焦,改革的可操作性大大提升。 ▍ 新文件提出的股权激励收益不与薪酬总水平挂钩或对集团工资总包产生突破,而这也与年初央企工资总包的改革相呼应,但考虑到“一企一策”操作落地情况仍有待观察。2019 年 1 月印发的《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仅提及“两类公司”可以“探索实行更加灵活高效的工资总额管理方式”,但具体方式并未明确。新文件提到授权两类公司审批子企业股权激励方案,“股权激励预期收益作为投资性收入,不与其薪酬总水平挂钩”,子公司的股权激励可能会导致其工资包扩大,进而带动集团工资总包扩大。由此看来,此种模式或成为未来两类公司试点的集团工资总包突破的可行路径。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新文件要求“一企一策”,未来具体企业政策的落地仍有待其方案的制定。 ▍ 风险因素:改革政策落地不达预期风险,经济下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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