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河证券-东港股份(002117)持股计划完成利益绑定,电子发票龙头可期-150811
| 上传日期: |
2015/8/12 |
大小: |
377KB |
| 格式: |
pdf 共5页 |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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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马莉,杨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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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控股平台增持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共涉及8%股本,完成公司相关人员利益绑定 第三方服务平台地位首获肯定,电子发票进入全国统筹加速布局:7月9 日《关于开展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试运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次披露了税务端与纳税人端对接的逻辑示意图,首次肯定了类似于北京瑞宏网作为第三方服务平台在电子发票运转链条中的位置。试运行工作对时间要严格要求,电子发票进入全国统筹加速布局阶段:试点地区国税机关应于7 月20 日前完成税务端系统升级工作,试点地区国税机关应于8 月20 日前将试运行工作总结上报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电子税务管理中心),试运行工作结束后,税务总局将尽快启动全国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推行工作。 东港股份无疑是电子发票领域的龙头:(1)北京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作为票样,而北京市第三方服务平台是东港旗下瑞宏网主导,目前瑞宏网是四个地区中最成熟的第三方服务平台。(2)在该通知中,表明国家对第三方服务平台(包括瑞宏网)存在意义的认可。 (3)东港毫无疑问属于电子发票领域的龙头(四个试点城市占据一席半的位置,且瑞宏网作为第三方服务平台运作相对成熟),随着试点结束后电子发票推广力度加大,东港股份有望直接受益于此。 电子发票与第三方服务平台模式仍需探索,可行盈利模式多样:电子发票的开具可能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增值税税控开票端独立于电子发票平台,直接与税务局端进行发票明细数据对接;第二种是第三方服务平台作为增值税税控接口的内置平台,第三方服务平台与税务局端进行数据对接。第三方电子服务平台可以有两种方式:税务局、税务局委托第三方,从人员编制、效率等角度,政府更加倾向于让第三方来做。对于第三方电子服务平台理论上讲国内一个平台可以满足,但是不符合我国现行税务管理体制;未来第三方电子服务平台可能会是以省级为单位建设电子发票平台实现发票查验、内部可报销。可行盈利模式多样:传统单独开电子发票是不需要收费的,但如果需要对内部的ERP 进行改造会进行收费。有可能电子发票开具收费。 盈利预测与投资建议:尽管经济形势较差,但是公司传统业务会有增长。 我们预计2015-2016 年营业收入为14.3、18.0 亿元,同比增长29.1%、25.8%,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2、2.7 亿元,同比增长29.7%、23.8%。 预计公司我们认为传统票据及芯片卡估计可以支撑50 亿左右市值,剩余市值来自于对公司电子发票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研究发展其他潜在新的增长点的信心。继续维持对公司推荐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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