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银国际-广州药业(600332)广药集团收回王老吉商标使用权-120514
| 上传日期: |
2012/5/16 |
大小: |
496KB |
| 格式: |
pdf |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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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王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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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药业股份(0874.HK/港币10.36, 未有评级)、广州药业(600332.SS/人民币19.01,未有评级)与白云山A(000522.SZ/人民币16.12, 未有评级)先后发表公告,经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做出终局裁决,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此前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1997 年,广药集团旗下的广州羊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王老吉食品饮料分公司与香港鸿道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2000 年双方第二次签署合同,约定香港鸿道集团对“王老吉”商标的租赁期限至2010 年。2002 年至2003 年间,鸿道集团又与广药集团签署补充协议,租赁时限延长至2020 年。但广药集团认为,原广药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李益民是受贿后才签订商标租赁延长协议的,因此该补充协议无效。李益民已于2005 年7 月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其收受贿赂,处以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1 年12月29 日,王老吉商标案正式进入仲裁结局程序,裁决延期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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