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商证券-分众传媒(002027)收购新潮获附条件反垄断批准,整合预期进一步明确-261012
| 上传日期: |
2026/10/12 |
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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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式: |
pdf 共4页 |
来源: |
招商证券 |
| 评级: |
强烈推荐 |
作者: |
顾佳,谢笑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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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同时附加六项限制性条件,主要包括保障现有客户合同及服务水平、约束广告成交价格、取消点位独家及自动续约条款等,5年期满后可以申请解除。按公告披露的2024年市场份额测算,收购完成后,双方在境内电梯媒体广告市场的合计市场份额将达55%—60%。此次获批标志着梯媒行业整合取得重要进展,后续仍需推进深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等程序。 反垄断审查通过,交易推进取得关键进展。公司于2025年4月启动收购,后因部分交易对方退出,将拟收购的新潮传媒股权比例调整为90.02%,这部分股权的交易对价为77.94亿元。2026年6月30日因财务资料过期中止审核,完成更新后于8月29日恢复审核。本次获批降低了交易推进中的重要不确定性,参考注册制下国泰君安吸收合并海通证券案例,从反垄断通过到取得证监会注册批复需要大约两个月,但分众传媒具体进度仍取决于后续审核,重点关注深交所审核、证监会注册及交割进度。 媒体网络与客户资源整合,有望提升运营效率。据公告披露2024年市场份额口径,分众、新潮在境内电梯媒体广告市场分别占50%—55%、5%—10%,集中后合计占55%—60%。从标的业务规模看,据公告,新潮传媒电梯智能屏约70万块;审计数据显示2025年收入17.27亿元、归母净利润0.54亿元,2026Q1收入3.65亿元、归母净利润0.19亿元。我们认为,收购价值主要体现为媒体覆盖补充与运营协同,未来通过优化重叠点位、共享客户资源及整合销售运维体系,有望提升媒体利用效率和盈利能力。 附加条件明确整合边界,重点关注协同兑现。价格方面,无正当理由,收购后实体在各城市的年度广告实际成交价,不得超过分众传媒和新潮传媒各自在生效日前24个月的对应城市实际成交价;点位方面,双方须放弃既有独家条款相关权利,且新签或续签的点位合同不得包含独家及自动续约条款。我们认为,分众传媒收购后的利润增长更需依靠点位优化、客户共享和运营提效,公司在点位获取与续约方面仍面临市场竞争。本次获批为交易落地迈出重要一步,后续重点关注交割进度及整合带来的成本节约和盈利改善。 维持“强烈推荐”投资评级。我们预计公司2026—2028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6.04/58.61/59.17亿元,考虑到公司有望持续受益于AI等新兴行业广告投放需求增长及海外业务拓展,新潮收购获附条件反垄断批准,后续资源整合有望提升运营效率,维持“强烈推荐”投资评级。 风险提示:宏观经济波动风险、行业竞争加剧风险、收购整合不及预期风险、AI等新兴行业投放不及预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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