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兴业证券-债券投资增值税政策梳理:逆回购会征收增值税吗?-260212
| 上传日期: |
2026/2/12 |
大小: |
395KB |
| 格式: |
pdf 共3页 |
来源: |
兴业证券 |
| 评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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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左大勇,徐琳,关梦卿 |
| 下载权限: |
此报告为加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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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要点: 2025年债券投资税收政策的主要变化在于,自8月8日起,对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及金融债券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市场当前关注焦点在于,2026年是否会延续类似调整,以及相关政策变动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在回顾现行债券投资税收政策的基础上,预计2026年相关税收制度的稳定性将有所增强。随着2026年1月1日《增值税法》正式实施及相关细则的落地,债券投资增值税的法律层级与制度稳定性将进一步提升。 一、债券投资增值税法律层级提升,政策稳定性增强 2026年1月1日,增值税从依据暂行条例征收,上升为依据法律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以下简称《增值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于2024年12月25日经人大常委会通过,并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增值税法》与《实施条例》的同步施行,结束了增值税长期依赖《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进行征收管理的历史,将过去以部门规章和通知形式存在的政策法定化,显著提升了税收政策的法律层级、稳定性和确定性。 二、新增值税法维持现有债券投资税收安排,优惠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 《增值税法》与《实施条例》对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和增值税优惠政策,延续现行制度和做法,具体到债券投资方面亦整体没有变化。《《增值税法》的心原则则是税税制移”,,即在宏观上延续了现行制度和做法。 现行债券投资增值税的税收优惠主要体现在公募基金资本利得免税、资管机构的简易计税方法、同业往来免税、境外机构免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免税等方面,并于2026年通过《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10号公告)等政策进一步巩固,但均新设定了2027年底到期的执行期限,需关注后续是否延续。1)公募基金资本利得免增值税:现行政策发布于2016年,10号公告设定了2027年底到期的执行期限。2)资管机构投资债券税率按3%简易征收:现行政策发布于2017年,10号公告明确了仅契约型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并设定2027年底到期的执行期限。3)同业往来和社保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免税政策:10号公告中提及的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收增值税(包括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同业代付、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同业存单等),以及社保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免征增值税,均属于政策延续,但新设定了2027年底到期的执行期限。4)境外机构免税政策:2026年1月1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境内债券利息免税政策和境外发行国债及地方债增值税免税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 风险提示:关税政策超预期;基本面修复超预期;流动性收紧超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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