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商证券-电力行业点评报告:山东出台首份136号文细则,有望起到引领示范作用-250509
| 上传日期: |
2025/5/9 |
大小: |
290KB |
| 格式: |
pdf 共2页 |
来源: |
招商证券 |
| 评级: |
推荐 |
作者: |
宋盈盈 |
| 行业名称: |
电力 |
| 下载权限: |
此报告为加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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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山东省发改委印发《山东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及配套《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对于存量项目机制电价取上限0.3949元/千瓦时,作为全国首份136号文配套细则,有望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山东发布全国首份136号文配套细则。《方案》提出,对2025年5月31日前投产的存量项目,执行0.3949元/千瓦时的过渡期机制电价;新增项目则通过市场化竞价确定电价,通过价格竞争降低社会用能成本。此外,纳入机制的电量受机制电价保障,相应电量不再参与绿电交易,不重复获得绿证收益。 存量项目短期量价政策衔接性较强。存量项目的标杆电价为0.3949元/千瓦时,与山东当前标杆电价一致,较此前平价政策衔接性较强。当前山东省风光保障利用小时数大约在70%-85%,按照《方案》要求,预计新能源非市场化比例会在此基础上有适度优化,但总体仍然会保持相对较高的水平,避免项目收益出现大幅波动。 增量项目电价短期承压。增量项目首次竞价时间为2025年6月-12月,竞价上限不高于上年度结算均价。2024年山东省风电市场交易均价约为356.88元/兆瓦时,光伏交易均价约为346.45元/兆瓦时,2025年首次竞价上限可能会接近346元/兆瓦时。《方案》提出,若申报充足率不足125%,则竞价电量将缩减至申报电量的80%,且如果边际机组入选电量小于其申报电量的40%,取消最后入选项目的入选结果,机制电价取前一个入选项目的申报价格,竞争机制进一步强化。同时,现阶段暂设定竞价下限,具体参考先进电站造价水平(仅包含固定成本)折算度电成本合理(不含收益)确定,保障项目收益率底线。 完善市场机制,提升系统调节能力。《方案》提出,在现行调频、爬坡辅助服务基础上,新增备用辅助服务交易,实现与现货市场的联合出清,增强电网调节能力。此外,对各类型市场化机组的有效容量给予补偿,发电机组容量电费按有效容量、补偿电价标准及容量供需系数动态调整,激励机组提升运行效率,保障电力系统长期稳定。 投资建议:总体而言,此次山东出台的细则作为全国首份,在存量项目量价政策上的衔接性较强,项目收益有望实现平稳过渡,预计将对其他省份起到示范引领的作用。增量项目通过竞价方式形成电价,收益波动性增加,预计会倒逼企业不断提升成本控制能力,同时主动参与交易策略设计,优化营销策略,具备成本优势和技术实力的企业竞争力有望增强。建议关注全国性新能源发电龙头龙源电力、三峡能源等,以及地方性优质海风企业福能股份、中闽能源等。 风险提示:政策推行不及预期、风光资源不及预期、宏观经济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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