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部证券-多元金融行业热点速递之一:金融租赁公司评级办法修订,强化分类分级监管-250125
| 上传日期: |
2025/1/25 |
大小: |
240KB |
| 格式: |
pdf 共3页 |
来源: |
西部证券 |
| 评级: |
超配 |
作者: |
张佳蓉,孙寅,陈静 |
| 行业名称: |
金融 |
| 下载权限: |
此报告为加密报告 |
|
|
事件:1/24,金管局发布《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评级办法》,对2020年发布的《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试行)》进行修订。 进一步优化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评级体系,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原《评级办法》自2020年发布以来,对全面评价金融租赁公司的经营及风险状况,指导各级监管部门合理配置资源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随着金融租赁公司转型步伐加快,各公司在发展战略、业务模式等方面的差异凸显,原《评级办法》已不能满足行业高质量发展以及分类监管的需要。同时,新修订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已于2024年9月印发,为适应新办法监管规定和要求,金融监管总局对原《评级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有利于引导金融租赁公司强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防范金融风险,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实现高质量发展。 修订后的《评级办法》共五章二十二条,主要变化如下: 1)合理调整评级要素,体现金融科技重要性。将“管理质量”评级要素与公司治理评估内容整合至“公司治理”要素,新增“信息科技管理”要素,形成“公司治理、资本管理、风险管理、专业能力、信息科技管理”五个评级维度,分值权重分别为20%、15%、30%、25%、10%。 2)优化监管评级级次,新增S级。将监管评级结果分为1-5级和S级,评级结果数值越大表明风险越高;对处于重组、被接管、实施市场退出等情况的可直接列为S级,不参加当年监管评级。进一步细化对于金融租赁公司的评级体系。 3)完善评级流程,设定动态调整环节。按照直接监管的各级派出机构初评、省级派出机构组织复评、国家金管局审核复评结果并反馈的评级流程。参评公司出现重大情势变化或出现重大事件的,可对其评级结果进行动态调整。 4)强化评级结果运用和分级分类监管。达到监管评级良好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可以申请市场准入事项和优先试点创新类业务。因监管评级结果下降不再符合申请开展相应业务条件时,监管机构可以暂停其业务开展或设置一年观察期。 点评:《评级办法》的修订发布实施,在2024年9月《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金融租赁公司监管制度体系,一方面可以提升分级分类监管质效,引导金融租赁公司强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另一方面将推动金融租赁公司供给侧出清,有利于行业格局的优化。推荐金融租赁行业龙头、经营业绩表现稳健、股息率优异的【江苏金租】。 风险提示:资本市场出现大幅波动,政策落地效果不及预期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