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部证券-医药生物行业医保局政策点评-DRG/DIP 2.0版本:优化分组,支持创新-240726
| 上传日期: |
2024/7/27 |
大小: |
324KB |
| 格式: |
pdf 共2页 |
来源: |
西部证券 |
| 评级: |
超配 |
作者: |
陆伏崴 |
| 行业名称: |
医药 |
| 下载权限: |
此报告为加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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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2024年7月23日,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按病组(DRG)和病种(DIP)分值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DIP 2.0版病种库包含国家核心病种目录9520组,DRGs 2.0版共包含634个分组,包括251个外科手术组,57个非手术室操作组及326个内科诊疗组。 主要内容:(1)新版分组落地执行,规范各地分组。一是要求原则上2024年新开展DRG/DIP付费的统筹地区直接使用2.0版分组,已经开展的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切换准备工作。二是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安排,赋能医疗机构,用好特例单议机制,对不适合按DRG/DIP标准支付的病例,医疗机构可自主申报特例单议,医保经办机构按季度或月组织专家审核评议,申报数量原则上为DRG出院总病例的5%或DIP出院总病例的5‰以内。三是重视培训工作,要分级分类开展培训,使相关参与方了解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共同为完善改革出力。 (2)提升结算清算水平,减轻医疗机构资金压力。一是要求次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前一年度基金清算。组织开展月结算工作,原则上费用结算时间自申报截止次日起不超过30个工作日。二是定期向医疗机构反馈入组、结算信息。同时,医疗机构不得将DRG/DIP病组(病种)支付标准作为限额对医务人员进行考核或与绩效分配指标挂钩。鼓励通过基金预付缓解医疗机构资金压力,各地可根据基金结余情况向定点医疗机构预付1个月左右的预付金。基金预付要向表现较好的机构倾斜。三是全面清理应付未付费用,今年9月底前对2023年以前按照协议约定应付未付的医保基金开展全面清理。探索将异地就医费用纳入DRG/DIP管理范畴。 (3)加强改革协同,做到公开透明。一是要合理编制医保基金支出预算,将总额预算指标细化到门诊、住院以及DRG/DIP等各种支付方式,从源头上给支付方式做足“蛋糕”。二是注重来自临床一线的意见,强化支付方式意见的收集反馈,为规范管理、完善分组提供支持。三是健全谈判协商机制,支付核心要素要由医疗机构、(学)协会和医保部门等共同协商确定。建立医保数据工作组,由不同级别、类型医疗机构代表组成,配合医保部门及时通报医保基金运行方面的情况。 分组优化,支持创新:此次改革旨在优化病种分组,医保基金使用更加科学、高效,提高患者就医质量,支持具有创新属性的药品、器械和技术。 风险提示:政策落地不及预期、医院预算不及预期、支付力度不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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