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通证券-公共数据价格形成的理论基础、机制讨论与投资展望:挖掘数据“新石油”-240330
| 上传日期: |
2024/3/31 |
大小: |
1010KB |
| 格式: |
pdf 共13页 |
来源: |
海通证券 |
| 评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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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李明亮,纪尧,周洪荣 |
| 下载权限: |
此报告为加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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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要点: 本报告是政策研究团队数字科技系列研究第二篇,在公共数据定价方式被提上政策部门议事日程的背景下,本报告聚焦关注公共数据价格形成机制以及相应的投资机会。 主要结论:①对公共数据的使用进行收费具有理论基础,有利于发挥价格信号作用,激发数据要素供给方的创新活力。②借鉴国家发改委专家朱险峰提出的数据资产成本补偿+阶梯定价的定价方案,针对公共数据定价,我们认为:(1)公共数据资产定价需要体现公共数据的公益性,需要考虑成本补偿,对从数据获取到数据研发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成本进行补偿;(2)可以考虑根据公共数据资产不同的数据质量、买方购买量、数据安全保护强度、数据资产必要回报率等数据资产因子设定阶梯式递增的定价方式,进一步体现成本补偿,并增强价格信号。③借鉴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副主任王建冬提出的多层级数据要素市场以及三级市场联动新型数据价格机制构想,我们认为公共数据定价机制也需要综合考虑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层级联动关系:(1)公共数据一级市场的价值评估和定价方法可以以成本法为主,体现公共数据的公益性;(2)通过在公共数据二级市场使用收益法、市场法、多因子成本修正模型等收益导向的资产评估和价格形成机制,可以将二级市场与一级市场的收益差让利数字经济产业链相关企业,从而起到培育产业培育的作用。④参考国外已有的公共数据开放经验,结合我国的政策引导方向,我们认为:(1)我国可参考欧盟公共数据开放的经验,考虑确定公共数据鼓励研发创新、促进初创企业、中小企业和教育发展的开放导向;(2)参考美国联邦政府整合联邦政府、州政府、市政府、县政府、高校等各级公共数据资源的实践经验,针对目前我国公共数据开放由各地方政府主导的现状,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提出的加强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和开放开发,推进互联互通,打破‘数据孤岛’的要求,我国公共数据开放要加强区域合作和顶层整合,推动各地公共数据开放的标准统一、格式统一、定价机制统一、规制统一。 投资关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副主任王建冬的测算,十四五期间,我国数据要素流通将是万亿元级市场,数据要素全链条将是一个十万亿元级的市场。在目前我国公共数据开放利用程度显著不足的情况下,公共数据价格形成机制提上议事日程有望进一步激活数字要素流通和数据要素全产业链,特别是数据生产环节,如数据采集、数据加工、数据储存等细分环节的投资机会。 风险提示:政策和资本市场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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