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信证券-碳中和系列报告之十七:稳固保障用电安全,煤电容量电价落地-231111
| 上传日期: |
2023/11/11 |
大小: |
102KB |
| 格式: |
pdf 共2页 |
来源: |
中信证券 |
| 评级: |
-- |
作者: |
杨帆,于翔,窦子豪 |
| 下载权限: |
此报告为加密报告 |
|
|
2023年1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电改方向正从过去的管输配成本和促绿电发展转向保电力稳定,容量电价制度本质是弥补火电的盈利以保证电力供应稳定。政策明确容量电价补贴机制将分两阶段推进,2025年前按固定成本330元/千瓦·年补贴比例三成至五成,2025年后进一步提高。根据我们测算,在30%/50%/70%补贴固定成本的背景下,电源侧度电受益约2.2/3.6/5.1分,工商业度电新承担1.8/3/4.2分。预计未来电改政策或将从电价结构、市场建设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三方面继续发力。 ▍事件:2023年1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容量电价机制实施范围、电价水平确定标准、电费分摊机制等内容,通过容量电价回收的固定成本比例,2024-2025年多数地方为30%左右,2026年起,将各地通过容量电价回收固定成本的比例提升至不低于50%。容量电价的出台将明显改善煤电企业的盈利状况,提升火电企业盈利稳定性,解决长期以来困扰电力市场改革过程中机组固定投资成本回收的难题,进而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并促进火电向灵活保供电源的转变,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电改方向正从过去的管输配成本和促绿电发展转向保电力稳定,容量电价制度本质是弥补火电的盈利以保证电力供应稳定。过去电改一方面是降低具有垄断属性的输配环节价格以降低实体经济用能成本,另一方面鼓励风电光伏等绿色能源装机。当前所有工商业用户均已进入电力市场,电网正式告别统购统销,进一步降电价的空间和对经济提振的效果均有限,同时短期为完成2030碳达峰目标所需要的风电光伏装机量也已相对充足。因此当前电改所关注的方向之一是如何通过电价机制保障用电安全以及绿电消纳。本次出台的容量电价本质是弥补火电的盈利以保证电力供应稳定。 ▍容量电价如何确定?两阶段推进,补贴三成至五成,视地方煤电功能转型及电力系统需要呈现节奏差异化。 固定成本划定:采用全国统一标准,各省区均确定为330元/千瓦.年,未来或进一步探索各省差异化固定成本划定,以提升补偿效率。 改革节奏:分两步走推进,阶段一(2024-2025年),未来两年多数地方容量电价补偿比例确定为30%的固定成本,即覆盖100元/千瓦·年。阶段二(2025年以后),各地通过容量电价回收固定成本比例不低于50%,即高于165元/千瓦·年。 区域差异:固定成本比例需综合考虑各地电力系统需要、煤电功能转型情况等因素确定,部分煤电功能转型较快的地方(如云南、四川、贵州、河南等)更高为50%左右。 ▍从电力各环节影响来看,电源侧受益,电网侧核算,工商业承担。 电源端:发电煤电机组为发电容量机组提供方及补偿受益者,煤电机组可获得的容量电费,根据当地煤电容量电价和机组申报的最大出力确定,煤电机组分月申报,电网企业按月结算。根据我们测算,在30%/50%/70%补贴固定成本背景下,假设火电机组利用小时数约为4500,火电电源度电收益可提高2.2/3.6/5.1分。假设上网电价为3.7-4.4角/度,容量电价补贴占上网电价比例为5%-14%,则带动火电企业度电税前利润或提高25%/41%/57%。 电网端:电网企业按月根据当地煤电容量电价和机组申报的最大出力确定容量电费,纳入系统运行费用并向用户侧进行分摊。 需求端:工商业用户为容量电价承担者,各地煤电容量电费纳入系统运行费用,每月由工商业用户按当月用电量比例分摊。经我们测算,在30%/50%/70%补贴固定成本背景下,假设全社会用电中火电占比为70%,工商业用电占比为85%,则下游工商业度电成本提高约1.8/3/4.2分(发电企业度电增利*火电占比/工商业用电占比)。假设工商业终端用电成本为0.6-1元/度,则新增成本占比为1.8%-7%。 ▍从约束执行机制来看,仅合规在运公用煤电机组可享受容量电价,并建立容量电费扣减惩罚机制。煤电容量电价机制适用于合规在运的公用煤电机组,且燃煤自备电厂、不符合国家规划的煤电机组,以及不满足国家对于能耗、环保和灵活调节能力等要求的煤电机组,不执行容量电价机制,具体由国家能源局另行明确。经营评价方面,建立容量电费扣减惩罚机制。煤电机组无法按照调度指令提供申报最大出力的,如果月内发生两次将扣减当月容量电费的10%,发生三次扣减50%,发生四次及以上扣减100%。对自然年内月累计发生三次100%容量电费扣减的煤电机组,取消其获取容量电费的资格。 ▍未来电改政策或将从电价结构、市场建设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三方面继续发力。电价结构仍需进一步细化,系统运行费用将成费用新增来源,后续建议关注辅助服务费用分摊机制和需求侧分时电价调节机制。市场建设方面,除居民用电和农业用电外均已进入电力市场,预计短期政策将关注各省电力现货市场建设,中长期推动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方面,目前主要矛盾正从用电的清洁化转变为如何消纳并减少其对电力系统的影响,预计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