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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万宏源-晨会报告-230714
上传日期:   2023/7/14 大小:   1081KB
格式:   pdf  共10页 来源:   申万宏源
评级:   -- 作者:   郦悦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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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势所趋——我国《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欧盟《AI法案》点评
  7月13日,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基础上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这是我们国家在AI发展道路上重要的一步。
  欧盟推出的人工智能法案通过风险分级进行监管是核心。目前《人工智能法》提案基于AI细分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分为四个等级——不可接受风险、高风险、有限风险和最小风险,风险较高的应用程序将面临更严格的规则,需要更高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法案明令禁止被分为不可接受风险的AI领域细分项,其被定义为对人们的安全、生计和权利有明显威胁的人工智能系统,关键词为伤害、评分和生物识别。举例而言,在公共可访问的空间中使用“实时”远程生物识别的人工智能产品,其应用后期的数据监管以及下游产业链的发展可能会有新的行业规范。
  法案对分类为高风险的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规定了严格的前置审查程序和全过程合规义务,包括关键基础设施、教育、涉及安全的设备、分类系统、公共服务系统等。
  最后对有限风险和低风险监管较为宽松,被分类为有限风险的产品需要遵循透明度要求,典型的产品包括深度伪造、人机互动人工智能系统、人工智能的表情识别系统和生物分类系统。低风险暂时无管理审批要求。
  根据AI全球监管框架,我们重点关注从数据端和模型算法端两块的监管路径,数据端我国在2022年12月发布《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建立公共数据、个人数据、企业数据三类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并创造性地提出了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支的产品运行。随后在今年组建国家数据局,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这对未来我国在AI产业数据的使用提供了良好的路径,后续关注数据局成立后对于算法的相关管理规则,持续建议关注数字经济产业链投资机遇。
  风险提示:政策推进不及预期
  (联系人:程翔/王胜/傅静涛/刘洋/洪依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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