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方金诚-如何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230629
| 上传日期: |
2023/6/29 |
大小: |
893KB |
| 格式: |
pdf 共17页 |
来源: |
东方金诚 |
| 评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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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王青,冯琳 |
| 下载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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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国际清算银行和我国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我们估计2018年10月财政部摸底统计的存量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在10万亿至15万亿之间;截至2022年末,已化解三分之一以上。这意味着十年化债之路已经近半,后期化债任务依然较重。 各地化解隐性债务存量、缓和债务违约风险的措施普遍围绕财政部提出的六大化债方式展开,在实际操作中可归纳为三条路径:1.控增量、减存量,压降隐性债务余额,具体举措包括调动地方政府“三资”,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置换隐性债务,以及由城投公司利用经营收入偿还或将隐性债务合规转化为企业经营性债务等,其中已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1.13万亿,占已化解隐性债务的比重约在15%至30%之间;此外,各地还在通过核减核销等方式减债;2.降成本、拉久期,调整隐性债务结构,主要方式是债务置换和债务重组;3.通过设立化债基金等方式帮助城投公司化解短期流动性危机,维护地区信用生态和融资环境稳定,推进隐性债务平稳有序化解。 我们判断,后期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或将成为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的重要方式,不同形式的债务置换和债务重组将成为缓和隐性债务风险暴露的首要选项。 长期看,隐性债务问题的实质性解决仍有赖于城投平台推进市场化转型,以此提升平台自身造血能力,真正实现地方财政治理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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