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创证券-保险行业重大事项点评:《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发布,养老金融领域新风口已近-221107
| 上传日期: |
2022/11/7 |
大小: |
788KB |
| 格式: |
pdf 共6页 |
来源: |
华创证券 |
| 评级: |
推荐 |
作者: |
徐康,洪锦屏 |
| 行业名称: |
金融 |
| 下载权限: |
此报告为加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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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11月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4日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对个人养老金参加流程、资金账户管理、机构与产品管理、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配套文件紧锣密鼓齐出台。11月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证监会公布《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对参与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业务的各类市场机构及其展业行为予以明确规范。此外,银保监会也同步公开《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暂行办法》),并表示将综合考虑商业银行、理财公司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等因素,确定首批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机构名单。 评论: 个人养老金东风已至,政策频出台助力第三支柱发展。今年以来,个人养老金制度建设显著加快探索进程。4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个人养老金账户是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同时明确参加个人养老金每年的缴费限额为12000元。随后,6月24日证监会就《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7月29日银保监会及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工作的通知》,个人养老金发展进程显著加快。9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领取收入实际税负由7.5%降为3%,政策实施追溯到今年1月1日。9月29日,银保监会下发《关于促进保险公司参与个人养老金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参与个人养老金制度。加上11月4日出台下发的四项政策文件,目前个人养老金相关政策文件已初步集齐,个人养老金制度建设有望加速落地,推动试点运行。 结合《意见》、《实施办法》、《公告》及相关政策,对个人养老金制度进行解读。 (1)参与范围:在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2)账户开立:参加人应当通过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在信息平台开立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账户。 (3)缴费上限: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人保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将适时调整缴费额度上限。后续若提高缴费额度,加大税收优惠,将有助于增强居民个人养老金账户的缴费意愿,助力个人养老金账户发展。 (4)领取方式: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采取封闭运营的方式是希望引导居民享有个人养老金的长期投资收益,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5)税收优惠:采用EET模式,即缴费环节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环节按照3%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我们认为,领取收入实际税负的下降,有助于提振中高收入参保人群意愿,激励更多居民参加个人养老金,扩大第三支柱覆盖面,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 (6)投资选择:参加人自主决定投资计划,包括个人养老金产品的投资品种、投资金额等。投资选择的自主性加剧了个人养老金可投资品种之间的竞争程度,有利于引导金融机构设计更兼备安全性与收益性的个人养老金投资产品,保障个人养老投资运作的稳健性,提高金融机构服务居民个人养老的水平。 (7)销售适当性: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要以“销售适当性”为原则,依法了解参加人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做好风险提示,不得主动向参加人推介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养老金产品。 伴随各项政策文件落地,个人养老金制度建设进程提速将直接促进各金融机构加快进入养老金融领域。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的核心要点进一步明确: (1)在产品管理上,明确个人养老金可投资的基金产品类型需要满足最近4个季度末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或者上一季度末规模不低于2亿元。相较6月证监会《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此次《暂行规定》放宽了养老目标基金的规模门槛。 (2)在产品费率上,明确针对个人养老金单设份额类别不得收取销售服务费,并倡导对其他销售费用、管理费和托管费实施一定的费率优惠,体现了政策对养老目标基金普惠性的引导,同时也有助于公募基金提升对居民养老保障的服务水平。 (3)在销售管理上,明确基金销售机构的准入条件需要满足最近4个季度末股票基金和混合基金保有规模不低于200亿元,其中,个人投资者持有规模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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