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信证券-金融科技研究第107期-助贷监管加码,行业格局重塑-金融科技研究第107期-190114
| 上传日期: |
2019/1/15 |
大小: |
330KB |
| 格式: |
pdf 共8页 |
来源: |
中信证券 |
| 评级: |
无 |
作者: |
肖斐斐,冉宇航 |
| 行业名称: |
金融 |
| 下载权限: |
此报告为加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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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据媒体报道,近日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对各银保监分局、杭州银行和各城市商业银行杭州分行下发《关于加强互联网助贷和联合贷款风险防控监管提示的函》(浙银保监便函〔2019〕9 号),规范互联网助贷和联合贷款业务。(来源:和讯网http://bank.hexun.com/2019-01-10/195829323.html) ▍核心内容:助贷模式下银行核心环节不得外包,明确线上贷款属地经营要求。从媒体报道看,政策核心:(1)核心风控环节不得外包,资金提供行应独立开展客户准入、风险评测、贷款额度和利率确定、贷后资金用途管理等;(2)立足当地、不跨区域,辖内城商行、民营银行法人原则上只能经营本行有分支机构地域的客户,辖内城商行分行原则上只能经营省内客户;(3)规范合作稳健发展,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增信服务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 ▍政策用意:重点防范线上贷款展业风险,未来或全国推广。去年部分城农商行借联合贷款或助贷模式快速投放线上贷款,享受引流便利同时,该类业务在风险防控、贷后跟踪中存在薄弱环节。此次媒体报道浙江监管局发文实际是对前期文件的升级,一是结合《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异地非持牌机构的指导意见》和异地授信管理办法,将属地展业要求扩大至个贷领域;二是巩固141 号文对无牌经营、违规兜底的监管限制。前期媒体对互联网贷款管理办法意见征求亦有报道(https://tech.sina.com.cn/i/2018-11-08/doc-ihmutuea8286056.shtml),内容同样涉属地展业、持牌经营等,此次发文有地区性试点之意,未来或在全国推开。 ▍互金机构影响:资本与资金为王,头部机构比较优势更为明显。以往互联网融资业务三要素(场景、风控和资金)中,因为助贷和联合贷款模式的宽松监管,资金限制最不明显。若全国推广属地经营、出资比例等限制要求,则未来融资业务资金来源只存在两种可能,一是互金机构资金,二是客户属地银行提供资金。这客观要求互金机构具备:①自有资本充裕(杠杆率限制);②与各地银行的议价能力;③局部区域的业务量(规模效应),兼具上述优势的头部机构更具竞争力,而部分以往单纯作为流量入口的小型机构或将面临退出。 ▍银行影响:区域性银行展业趋审慎,银行自建场景提速。过往热衷以联合贷款模式参与线上业务的机构以区域性银行为主,一方面在于第三方场景和客户的“即插即用”优势,另一方面也可规避区域性银行的异地经营限制。我们判断,未来线上贷款监管规范下,目前具备技术优势的全国性银行布局更为从容,而城农商行借助贷模式短期快速上量可能性大幅降低,而将回归到场景建设上(尤其是非税缴费等区域性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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