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原证券-私募基金月报(2026年8月):市场风格转换,收益显著分化-260813
| 上传日期: |
2026/8/13 |
大小: |
1595KB |
| 格式: |
pdf 共23页 |
来源: |
中原证券 |
| 评级: |
-- |
作者: |
唐俊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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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办法》 2026年2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办法》,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核心要点: 填补私募基金信披专门行政规则空白,弥补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较为原则的不足。 强化穿透披露:针对嵌套投资"看不透"问题,明确要求披露穿透后的投资资产情况,被投资产品须予以配合。 压实各方责任:明确管理人作为披露第一责任人,托管人、销售机构各司其职;差异化披露安排:分别明确私募证券基金(季度/年度报告)和私募股权基金(半年度/年度报告)的定期报告要求。 加大处罚力度:明确禁止业绩预测、承诺保本保收益、公开披露等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行政处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6年6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6〕54号)。核心要点: 强化源头防控:优化登记备案规则,严控新设政府投资基金,县区原则上不得新设。 全面加强监管:推动修订《证券投资基金法》,制定管理人监管、信息披露、资金募集、强制托管等规则; 严格禁止行为:严禁私募基金违规从事借贷、"名股实债"等行为; 差异化监管:根据出资主体、产品类型实施"一类一策"监管;对创投基金实施差异化监管,培育长期资本、耐心资本。 畅通退出渠道:多渠道拓展股权创投基金资金来源;出台规范私募基金"对赌协议"制度安排。 风险提示 私募基金行业监管政策变化; 市场波动超预期的风险; 量化策略面临交易拥挤、策略同质化带来的alpha衰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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