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RENA-可再生能源行业拍卖:风险分配设计(英译中)-260112
| 上传日期: |
2026/1/12 |
大小: |
3524KB |
| 格式: |
pdf 共78页 |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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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Diala Hawila,Hanna h Sofia 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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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或竞争性采购——现已成为全球部署基于可再生能源的电力最主要手段,据估计,它们将推动2025年至2030年间近60%的总装机容量增长(国际能源署,2025)。这可归因于几项关键优势。拍卖已被证明能够通过真实价格发现来减少政府与市场参与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它们还有激励创新和成本降低的潜力,而且,在存在竞争的情况下,它们能最大限度地减少部署可再生能源所需的公共部门支持成本。它们设计的灵活性使其能够针对特定的环境、挑战和政策目标进行调整。 寻求扩大其可再生能源容量的国家可以借鉴已实施拍卖的政府经验,尽管没有一刀切的模式——每种情况都需要其自己的设计。可以从新兴市场和发展经济体(EMDEs,不包括中国)实施的拍卖中最常见的方面吸取教训。在这些国家,拍卖通常设计为将风险从私人开发商转移到其他利益相关者,最可能是购电方(通常是国有公用事业公司)和政府。这通常要求东道国政府提供主权担保,签订以硬通货计价的电力购买协议1,并且奖励标准主要基于最低投标价,对设备或服务的国内采购没有要求,通常对更广泛的发展目标(如本地价值创造或电网中可变可再生能源的集成措施)考虑有限。当这些拍卖得到发展金融机构(如双边发展金融机构和多边发展银行)的支持时,它们会运行得更好,这会增加外国投资者的信心。 短期内,这种模式为投资者和开发商提供了稳定的收入流确定性,增加了他们参与市场的意愿,加剧了竞争,导致价格下降。对于东道国政府而言,尽管可再生能源将以较低的价格购买,但这种模式可能成本高昂。长期来看,通过担保和硬货币合同定价等方式减轻投资者面临的一些重大风险——例如收购风险或货币风险——可能给财政带来负担。此外,导致最低价格的模式可能会持续EMDEs在利用其资源方面面临的问题,即使用进口设备、资金和专业知识,而经济中保留的价值微乎其微。这就是为什么在设计拍卖时,理解缓解开发商和投资者风险并将其分配给东道国政府的意义至关重要;在这种情况下,风险最终会转嫁给消费者或增加积累的债务。 对于风险相对较高且刚开始实施拍卖的EMDE而言,此模式最初可能需要以吸引投资者、完成首批拍卖轮次和展示成功项目交付。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该行业开始发展,目标应超越仅以低价实现项目。因此,政策制定者从一开始就需要预见并规划这种逐步演变。 在长期来看,如果国家继续承担所有风险(尤其是货币和金融风险),并不惜一切代价为投资者保证利润,这可能加剧财政压力,在某些情况下,会促成债务困境。尽管这类拍卖提供了价格具有竞争力的可再生能源并动员了投资,但它们通常在一种限制国家建设可持续能源能力的金融架构内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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