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热点点评:重组类置换债券推出,有望加速境内风险化解工作-250317
| 上传日期: |
2025/3/17 |
大小: |
421KB |
| 格式: |
pdf 共10页 |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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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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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史晓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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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2024年3月14日,沪深交易所配套证监会文件发布《关于开展债务重组类债券置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此次置换债券新政,是针对企业风险处置的配套文件,有利于推动当前企业债务重组谈判工作。 政策背景:2020年7月,交易所首次引入债券置换工具,2022年银行间市场发布债券置换指引,两个市场的主要操作流程基本一致。我国推出债券置换业务,首先服务于当前信用债风险处置,但受限于境内市场接受度相对有限,债券置换业务仅推出当年发行过3只。 新政主要内容:《通知》包括了置换债券定义、置换流程、置换文件及中介机构职责等主要内容。政策亮点包括:(1)明确开展债务重组类债券置换业务,不适用《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2023)》。(2)置换债券应当在全称中使用“重组类置换”标识,在简称中使用“CZ”标识。置换债券的双方权力义务以置换协议为准。置换债券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信息披露、交易转让等事项参照交易所特定债券的规定。(3)发行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及约定及时履行置换债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重点披露债券偿付以及风险处置安排。同时,允许符合一定条件可以延迟披露。(4)境内首次在风险处置相关文件中明确提到投资者补偿。发行人可以在标的债券全体持有人公平知悉、公平参与的前提下,对签订置换协议的持有人给予补偿,并在置换方案、置换协议中明确具体补偿机制。 政策影响分析:第一,《通知》是顺应市场发展要求的,有利于推动债券置换的应用。相比2020年,当前大家对于债券置换、现金要约收购等市场化工具有了更多的了解,债券置换的应用市场基础进一步提升。第二,推动债务处置工作。《通知》考虑重组的特殊性,对信息披露做了一定的豁免,来降低重组失败概率。境内重组方案,可以结合等额展期、债券置换、现金要约收购、信托受益权等多种形式,加快处置效率。第三,政策仍有待完善。一方面,风险债券交易机制有待完善,市场规模和参与者有待扩容。另一方面,国内债券市场缺乏异议持有人权益保护机制。此外,违约处置基础制度未完全统一,不利于同主体不同市场债券的整体债务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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