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江证券-房地产行业专题报告:深圳公积金新政带来哪些变化?-250318
| 上传日期: |
2025/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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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式: |
pdf 共7页 |
来源: |
长江证券 |
| 评级: |
看好 |
作者: |
刘义 |
| 行业名称: |
房地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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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积金政策调整前后有哪些变化? 3月16日深圳发布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新规,主要变化涉及最高贷款额度、可贷额度倍数、最低首付比例等方面,将进一步降低居民购房成本。具体变化如下:(一)提升最高贷款额度。 基础贷款和上浮比例均有所提高,个人最高(基础)额度从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家庭最高(基础)额度从90万元提高至110万元;首套住房上浮比例从20%提高至40%,多子女家庭购房上浮比例从10%提高至50%,新增了购买本市保障性住房上浮情形,比例为20%,且符合多种情形可累加上浮比例,最高上浮110%,即个人最高可贷126万元,家庭最高可贷231万元。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上浮比例为90%,可贷金额为209万元。新政增加了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适用首套房政策,享受贷款最高额度上浮90%的政策,其中首套房上浮40%,多子女家庭上浮50%。(二)可贷额度从原本账户余额的14倍提高至16倍,同时不超过上述最高额度。可贷额度还需要结合职工的还款能力、还款期限等因素综合计算,此举将进一步保障中低收入家庭、工作年限较短的青年人等职工群体。(三)调整最低首付款比例。原政策下,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首套房20%、二套房30%,新政不再区分首套和二套,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20%。购买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调整为15%。(四)其他变化包括夫妻账户余额可直接“冲还贷”、放宽变更登记住房权利人限制、异地贷款取消户籍和首套房限制、加大利息补贴力度、开展商转公贷款住房价值评估等。 公积金新政对于购房带来哪些实际影响? 新政更加利好低总价刚需购房群体,从购房成本优化的绝对水平和相对水平来看,效果接近于一次性降息。若深圳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商品住房(非保障房),根据最新的公积金政策,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比例由30%提升至90%,贷款金额由117万元大幅提升至209万元。假设贷款总额为500万元,使用组合贷款,经测算等额本息规则下,新政前后月供由21298元调整至21149元,降低149元;等额本息下总利息由264.75万元调整至259.44万元,降低5.31万元。进行敏感性测算,假设贷款总额分别为300/400/500/600万元,则月供变化分别为-1.17%/-0.88%/-0.70%/-0.58%,等额本息下总利息变化分别为-3.40%/-2.52%/-2.01%/-1.66%。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为切入点,对比重点城市最高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前深圳普通家庭/多孩家庭分别为108万元/117万元,与重点二线城市相比也不高,与北上广的差距则更大,调整后提高至154万元/209万元,在一线城市中处于相对合理水平。 投资建议: 深圳发布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新规,主要变化涉及最高贷款额度、最低首付比例等方面,将进一步降低居民购房成本,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最高可贷金额由117万元提高至209万元。新政更加利好低总价刚需购房群体,从购房成本优化的绝对水平和相对水平来看,效果接近于一次性降息。止跌回稳的政策目标明显更为积极,市场预期有所改善,量价脉冲仍维持一定热度,小阳春开局良好,尤其是二手房成交量层面,价格也相对企稳。趋势反转还需时间,但量的急跌过程基本结束,房价距离均衡位置更近一步,政策也将进入超常规区间,行业边际上最困难的时候可能正在过去,只是趋势性企稳还需要更多的增量政策和宏观正反馈。关注具备核心资产的优质房企、受益于化债的当地龙头,以及拥有稳定现金流的央国企物业。 风险提示 1、需求端量价持续低于预期;2、政策进度和效果低于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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