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公国际-2024年“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再融资专项债券发行观察-241230
| 上传日期: |
2024/12/30 |
大小: |
339KB |
| 格式: |
pdf 共4页 |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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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曹业东,刘文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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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高度重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要求各地在坚决遏制增量的基础上,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于2028年底前全部化解完毕。在此背景下,2024年11月4日,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发表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说明,指出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必要性,并提出在统筹考虑存量隐性债务规模、化债支持政策和地方可用化债资源等因素的基础上,建议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会议批准了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分三年实施。此外,还明确了从2024年开始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累计4万亿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门用于化债。同时明确,2029年及以后到期的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2万亿元,仍按原合同偿还。 2024年“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再融资专项债券共发行2万亿,涉及33个地区,江苏发行规模最大。 2024年11月12日,根据中国债券信息网,河南省公开信息拟发行全国首批“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再融资专项债券,并于11月15日成功发行总额318.1690亿元的“24河南债66”明确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随后,大连市、贵州省、青岛市和江苏省也陆续发布再融资专项债券披露文件。根据Wind数据统计,从2024年11月议案审议通过,到12月18日北京市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特殊再融资债券的压轴登场,全国已有33个地区披露并发行了再融资专项债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合计2万亿规模,至此2024年度置换额度全部披露并发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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