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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洋证券-房地产行业上海、北京取消普通住房标准点评:上海北京两城取消普宅标准,住房交易税费降低-241119
上传日期:   2024/11/19 大小:   558KB
格式:   pdf  共5页 来源:   太平洋证券
评级:   中性 作者:   徐超
行业名称:   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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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2024年11月18日,上海市住建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晚间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以及取消标准后相关个人住房交易税收事项,政策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数据要点:
  上海首个落地地产税收政策,北京随后跟进。
  11月1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随后11月18日上海发布《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自下月起,取消普宅和非普宅标准,且相关个人住房交易税收政策同步调整,为四大一线城市中首个跟进落地地产税收政策的城市。当日晚间,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跟进落地相关政策。
  上海取消个人出售非普宅2%的个税,调整为以1%的标准核定征税。
  上海在《通知》中提及调整个税相关内容。根据此前政策,在住宅转让时,如果持有不满五年,或者满五年但并非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情况,普宅税率为1%,非普住宅税率为2%。上海新政中指出“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根据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税,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取消非普住宅转让时需缴纳税率2%的个税,以后住宅转让过程中,不再考虑是否为普宅,均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个人所得税优惠覆盖范围扩大,可有效降低置业成本,居民改善性置换需求有望提升。此外,其它个税优惠政策并未调整。相较于上海,北京发布通知中未提及相关内容。
  风险提示:
  政策支持力度及效果不及预期;
  房地产行业修复不及预期风险;
  房企信用风险超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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