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诚信国际-保险资产管理行业研究:非标产品中担保和差额补足增信效力分析,两者均具有增信降险效力,但在法律特征及责任范围上存在显著差异-240724
| 上传日期: |
2024/7/24 |
大小: |
835KB |
| 格式: |
pdf 共9页 |
来源: |
中诚信国际 |
| 评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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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刘鑫鑫,何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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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非标产品因非标准化特性,其信用风险面临的情况更为复杂,实务中常引入保证担保与差额补足等增信措施。两者在非标产品中均有增信降险作用,但法律特征和责任范围不同。增信效果需结合法律文本、决策合规性及专业法律意见等进行综合分析。 2.担保是一种确保债权实现的法律制度,包括人保、物保和金钱担保三种形式,在非标产品中,以人保和物保为主,其中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为常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担保效力受保证人清偿能力、合同条款及法律规范影响;担保债项评级通常基于保证人和债务人信用等级中的较高者,评级实操中需考虑担保作为从属合同其主、从合同形式要件的完整性、合法合规性等,并结合专业法律意见判断担保有效性。 3.差额补足是为保障债权债务或投资目标实现由差额补足义务人对债务人无法履行的部分进行补充支付的义务,非标产品中多为对债务本息的差额补足。《民法典》出台之后,可分为保证担保、债务加入和独立合同三种类型,其在非标产品中具有灵活性和独立性的优势,但也可能降低财务透明度和合规性,带来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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