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创证券-【债券深度报告】化债攻坚系列之二:“退平台”后发债还受当前城投融资政策限制吗?-240313
| 上传日期: |
2024/3/13 |
大小: |
1692KB |
| 格式: |
pdf 共16页 |
来源: |
华创证券 |
| 评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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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周冠南,张晶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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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报告为加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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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一揽子化债方案”以来,中央提出多个化债指引,其中之一是“逐步剥离融资平台政府融资功能,分类推进地方融资平台转型”,以通过压降城投平台数量和债务规模来推动长效化债。本轮化债以来,城投融资政策边际收紧,“退平台”的企业逐渐增多。 什么是“退平台”?“退平台”即“退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综合各地公告来看,“退平台”企业公告一般表述包含“不属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作为独立市场主体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存量债务不存在政府债务”等,即企业剥离其政府融资职能。 本轮化债以来“退平台”现状:本轮化债以来(2023年7月至今),共有454家企业宣布“退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其中70%为发债企业,高峰期在2023年8-10月及2024年1月,约64%的主体评级在AA+级及以下,地区上江苏领先,其次为浙江、山东、河南等地。 为什么要“退平台”?一是,从政策角度出发,城投公司转型符合政策发展导向,2024年3月5日,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专门提及“分类推进地方融资平台转型”,将城投转型提到了新高度,即作为2024年政府工作任务之一,预计后续相关政策力度或将有所加大,“退平台”企业或将有所增多;二是,从企业自身角度出发,当前城投融资政策边际收紧,“退平台”为谋求更多融资来源及自身业务发展,以获取更多现金流,促进企业发展。 “退平台”后哪些主体还在发债?本轮化债以来“退平台”企业中有285家主体仍在发行债券,共发行497只债券,规模合计3258亿元,发行期限以1-3年为主,主体评级以AA+级为主,主要分布在江苏、浙江、山东、四川、河南等地。 上述主体发债是否受当前城投融资政策限制?通过“退平台”后发债资金使用用途看,本轮化债以来“退平台”企业所发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债券共28只,金额合计184亿元,分别占总数的10%、6%,涉及11省,包括江苏、湖北、浙江、安徽、福建、河南、山东、重庆、河北、陕西、江西,其中仅重庆为12个重点省份之一,且所涉债券发行于2023年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一揽子化债方案”之前,或说明:1)本轮化债以来“退平台”企业发行债券不一定受当前城投融资政策限制;2)在重点、非重点省份之间可能有所区分,由于募集资金可以用项目建设的“退平台”主体多位于非重点省份,所以不排除存在对于重点省份“退平台”企业参照城投平台管理的可能性。 “退平台”主体的债务风险怎么看?短期内对其债务风险的研判需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虽然名义上已“退平台”化管理,但若实质上从股权关系、业务性质、债务结构等方面仍同政府关系密切,那么依然可以认为具备一定政府信用的支撑,风险较为可控;中长期看,随着“退平台”主体不断转型,后续若转变为以市场化业务为主,自负盈亏,则可视其为普通地方国企,对其风险分析需更多基于基本面进行。 “退平台”主体存在哪些机会值得关注?建议可关注非重点省份中化债以来所发债券募集资金可用于项目建设的“退平台”企业,该类企业所在区域债务风险相对较低,且可以新增融资,可适当拉长久期,重点挖掘其剩余期限在2年以内、票息收益率在3%以上的债券。 风险提示:数据统计与计算或与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偏差;超预期信用风险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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