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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发证券-文化传媒行业-《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稿)》发布,民办教育领域外商投资释放积极信号-190211
上传日期:   2019/2/12 大小:   847KB
格式:   pdf  共12页 来源:   广发证券
评级:   买入 作者:   旷实
行业名称:   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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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领域,全国范围内非学制类职业培训机构外商鼓励投资。部分中西部省份释放鼓励外商投资教育领域的积极信号,也就是说在鼓励外商投资的区域以及学校类型中,外商未来可能直接举办学校,直接控股学校,并获得分红收入。  
        短期来看我们认为征求意见稿将不会影响教育机构境外上市的架构选择,VIE架构仍是首选    
        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对于教育机构的影响,市场的关注点主要在未来教育机构境外上市是否还需要通过VIE架构的方式。若征求意见稿落地,民办教育机构境外上市的架构选择将有以下情况:(1)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在鼓励外商投资的区域以及学校类型中,境外上市公司的境内外商独资企业(WOFE)能够直接举办学校,通过股权控制的方式直接控制学校(红筹架构),并获得分红收入。未来可以不需要通过搭建VIE架构。(2)非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在鼓励外商投资的区域以及学校类型中,WOFE可以直接举办学校,但无法获得分红收入;WOFE向学校收取服务费的方式作为关联交易未来也可能会受到《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落地稿的限制。  我们认为民办教育机构境外上市在选择何种架构时,通常考虑三点:(1)架构的稳定性问题,红筹架构稳定性高于VIE架构;(2)收入的并表问题,目前红筹架构以及VIE架构均能实现学校收入的并表;(3)不同架构的税收问题,部分省市对于WOFE的税收优惠力度大于营利性学校的税收优惠力度,搭建VIE架构在税收层面仍有经济效益。  我们认为在目前民办教育机构营利性以及非营利性登记的过渡期当中,现阶段征求意见稿对于教育机构境外上市的架构选择影响并没有那么大,即使落地版本与征求意见稿一致,短期内教育机构预计仍将选择VIE架构在境外上市。但目前新政策仍在征求意见阶段,此轮征求意见截止2019年3月2日,最终落地版本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仍存在进一步修改的可能。  
        风险提示    
        (1)政策尚在征求意见阶段,非最终落地版本,落地版本或会有进一步修订;(2)民办学校营利性及非营利性登记工作开展进度不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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