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渤海证券-固定收益专题报告: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知多少-181221
| 上传日期: |
2018/12/21 |
大小: |
1753KB |
| 格式: |
pdf 共22页 |
来源: |
渤海证券 |
| 评级: |
无 |
作者: |
李元玮 |
| 下载权限: |
此报告为加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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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和深交所的试点业务目前均是采用信用保护合约的形式,由交易双方一对一签订合约,且不可转让,后续交易所将研究发布信用保护工具的相关业务规则,推进业务的常规化开展。 从已发行的信用风险缓释凭证来看,创设机构主要是以银行和中债增信为主,工具需要由具有较强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的专业机构进行管理和运作;标的主体倾向于暂时遇到流动性困难,但仍具备竞争实力的企业;期限以一年以内短期为主;且并未完全覆盖标的债券的发行规模,由投资者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选择性认购工具,同时也减轻了创设机构的风险管理压力。上交所和深交所试点的四单业务的标的主体均是信用等级较高的民营企业,创设机构都是标的债券的主承销商,相当于以其自身信用为债券进行了增信。 "债券+工具"新业务模式向市场释放了积极信号,增加了债券发行成功率,降低了债券的发行成本。 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未来:值得期待 就国内宏观环境而言,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虽然去杠杆节奏有所放缓,但方向并没有改变,不会出现货币政策"大水漫灌"式的强刺激,更多是依赖于金融体制的改革和政策方向的引导。虽然目前包括纾困基金在内的众多举措已经落地,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旧严峻,问题的解决是长期持续的过程,仍需要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支持,且违约事件的频发也会使得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意识到违约风险保护的重要性。虽然现在业务的发展主要是依靠政策的推动,但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是按照市场化运作,随着业务加快发展成熟,其未来市场空间值得期待。 风险提示 政策推动不及预期,标的企业、发行机构的基本面变动超预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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