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证券-赣粤高速(600269)收费标准调升利好公司-130403
| 上传日期: |
201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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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式: |
pdf |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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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级: |
大市同步 |
作者: |
冀丽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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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事项 赣粤高速(600269.SH)公告,公司收到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和江西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全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决定从4 月1 日零时起,统一调整江西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具体来看,对客车一类车(7 座及以下)车辆通行费标准统一调整为0.45 元/车公里。其他类型的客车仍维持原定收费标准。 此外,货车计重收费基本费率为 0.09 元/吨公里。合法装载车辆10 吨至40 吨部分,按0.09 元/吨公里线性递减至0.045 元/吨公里收取,40 吨以上部分按0.045 元/吨公里计费。超限运输车辆按原倍率执收。 主要观点收费标准提升 此次调整对比原有标准来看,收费标准有所提升。 客车一类车收费标准由 0.40 元/车公里调整为0.45 元/车公里,上升幅度为12.5%;其他类型的客车仍维持原定收费标准。 货车计重收费标准调整,基本费率由 0.08 元/吨公里调整为0.09元/吨公里,上升幅度为12.5%;合法装载车辆10 吨至40 吨部分,由按0.06 元/吨公里线性递减至0.03 元/吨公里计收调整为按0.09 元/吨公里线性递减至0.045 元/吨公里收取,40 吨以上部分由按0.03 元/吨公里调整为按0.045 元/吨公里计费――上升幅度在50%;超限运输车辆按原倍率执收。 有利于营收增长 此次调整中,货运的调整幅度较大(公司总体的客货车车流量比例为1:3),有利于公司通行费收入的增长;同时由于收费标准提升可能会导致部分车辆分流,会对车流量形成一定的负面影响;综合考虑,我们认为此次收费标准调整对公司通行费收入的提升幅度在10%左右,利好公司。 投资建议: 未来六个月内,给予“大市同步”评级。 在我们的盈利预测中,暂不考虑财政补贴,同时新收费标准于2013 年4 月1 日实行,我们预计公司2013、2014 年营业收入分别增长-0.73%和2.3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增长-27.40%和3.52%;每股收益分别为0.36 元和0.38 元;相应的动态市盈率分别为9.38 倍和9.06 倍,估值居于行业平均,给予公司“大市同步”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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