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商证券-华策影视(300133)合作打造海宁影视基地,进一步完善产业链-111012
| 上传日期: |
2011/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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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式: |
pdf |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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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级: |
审慎推荐-A |
作者: |
赵宇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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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公司 11 月12 日午间发布提示性公告,拟与海宁市人民政府签署《海宁中国武侠(影视)文化产业园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与海宁市人民政府及其他合作方在海宁市盐官古城合作建设海宁中国武侠(影视)文化产业园。。 点评: 一、项目合作内容介绍 1、文化产业园将以中国武侠文化(尤其是金庸先生武侠文化)展示和演绎为重点,初步考虑规划建设影视拍摄基地、中国武侠(金庸)博物馆、影视文化名人名企工作室、武侠影视文化培训基地、武侠影视外景基地等板块。。总规划用地约1,959 亩,分两期开发。 2、公司负责出资成立开发公司,注册资本为1 亿元,具体负责海宁武侠(影视)文化产业园区块的项目策划、方案设计、分期建设、运行、管理和品牌的运作。 项目总投资不少于10 亿元,总投资与开发公司的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由开发公司通过引进合作伙伴合作开发并结合融资等方式解决。 3、海宁市政府成立海宁中国武侠影视文化产业园暨盐官影视产业基地建设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及招商服务中心。办公室设在盐官观潮景区管委会,双方协商后委派人员组成。办公室作为常设的日常事务处理和联络机构,负责处理双方之间需要共同确认和配合的事务。武侠城建成后的日常运作管理由公司或者开发公司负责。 4、对于需要由政府投资的内容,公司在项目方案设计时予以充分考虑,预留一定空间,并考虑与其他项目的协调。双方协商在一定期限内设定招商引资、资金投入、产业发展增长目标,海宁市人民政府给予项目组合式的优惠政策。 5、项目建设用地约1,959 亩,土地将采用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价格按照即时政策招拍挂确定,海宁市政府在公司取得土地后,根据相关约定采用项目奖励资金的方式在一定期限内逐步部分或者全部返还公司支付的土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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